亲属移民包括结婚配偶移民、父母移民、儿女移民、兄弟姐妹移民等几种类型。美国移民法规定,亲属移民分最亲亲属和优先亲属两类。最亲亲属移民不受移民法上每年的配额限制,而优先亲属移民则要受配额限制。
一、最亲亲属是指美国公民的近亲属,具体来说,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以及已满21岁的美国公民的父母。这里所说的“配偶”,是指合法的异性丈夫或妻子。美国移民法还不承认同性恋“配偶”。这里所说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并不仅限于美国公民的亲生子女,还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与其前妻或前夫所生的18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美国公民合法领养的16岁以下的未婚子女。所谓“未婚”,包括从未结过婚,或配偶死亡,离异,或由於其他法律上的原因造成婚姻无效的各种情况。凡是属於这一类别的美国公民的近亲属,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移民美国而毋须等待排期。这个类别不包括绿卡持有人即永久居民的近亲属。
二、受配额限制的优先亲属,包括以下四类: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年满21岁的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A类: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或是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B类:美国永久居民年满21岁或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继兄弟姐妹,以及被领养的养兄弟姐妹。
美国国务院每个月会公布一份签证排期表(Visa Bulletin),公布各种优先类别的移民申请的优先日期。受配额限制的优先亲属移民必须等优先日期排到之后才能调整成移民身份或到领事馆面谈。
从以上列出的类别可以看出,有几类亲属是不能通过亲属申请移民的:
永久居民的父母;
永久居民的已婚子女;
永久居民的兄弟姐妹;
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孙子孙女辈;
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叔伯姑姑婶婶等。
此外,被别人领养的美国公民不能为自己的生父母和亲生兄弟姐妹申请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