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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 签证及其豁免

J-1 交流人员签证

J-1 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发给外国人来美学习、交流、进修或从事研究工作等的签证种类之一。美国政府规定,凡持 J-1 签证来美的人员,在美停留期满后必须返回原所在国居住两年。由于某些原因在美停留期限需超过签证规定时间的人员,应向美国政府提出免除返回原所在国居住两年限制的豁免申请,但首先须得到原所在国政府的批准。

J-1的中国公民可向中国驻美大使馆及各总领馆提交J-1签证的豁免申请。

J-1签证豁免的申请及受理程序

 

1、 准备提交给中国驻美领事馆申请材料:

1)申请人在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上下载《留学人员豁免申请表》,并填写表格;

2)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

3)原国内工作单位同意函件及其它证明文件;

4)美方机构出具的正式聘书;

5)护照有效页、历次来美签证页、I-94卡复印件;

6)来美的历次IAP-66DS2019)表的复印件;

7)美国国务院豁免编号页;

8)一个贴好邮票、写好回邮地址的标准信封。

 

2、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邮寄给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

 

3、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由驻美使馆教育处代表中国政府统一向美国国务院出具不持异议信”(No-objection Statement),并由各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将结果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