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我们推荐你申请殊技能人才EB-1(a),因为EB-1(a)的申请人不会被限制在支持提交申请的特定雇主和工作职位上。但是,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EB-1(b)的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如果更换了雇主,那他原本正在处理中的申请就有可能因此而终止。
不过,EB-1(b)类的申请对学术成就的要求相对比相对于EB-1(a)来说,较低。但总的来说,申请人的个别状况会使情况有所不同,这需要根据具体状况而定。因此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你向资深的移民律师进行咨询再做决定。
一般情况下我们推荐你申请殊技能人才EB-1(a),因为EB-1(a)的申请人不会被限制在支持提交申请的特定雇主和工作职位上。但是,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EB-1(b)的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如果更换了雇主,那他原本正在处理中的申请就有可能因此而终止。
不过,EB-1(b)类的申请对学术成就的要求相对比相对于EB-1(a)来说,较低。但总的来说,申请人的个别状况会使情况有所不同,这需要根据具体状况而定。因此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你向资深的移民律师进行咨询再做决定。
申请永久绿卡I-829的批准信
该案例中,申请人于2007年12月23日得到临时绿卡,在拿到临时绿卡满两年之前提交了永久绿卡的申请I-829,此申请于2010年4月26日被美国移民局批准。以下是移民局的永久绿卡申请I-829批准信。
申请临时绿卡I-526批准信
该案例中,申请人投资了区域中心的项目。该类申请通常需要3-5个月,但此案例申请仅用了20天,就获批准。以下是美国移民局的临时绿卡的I-526批准信。
跨国企业经理绿卡I-140批准信
该案例中,申请人是中国一家企业在美国分公司的总经理。中国母公司在美国设立了分公司,申请人用L-1签证进入美国一年后提交了I-140表格申请跨国企业经理绿卡。以下是美国移民局的批准信。